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GPS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办理抵押手续后,车辆可继续使用。 特点如下: 1、无须押车,自由行驶。 2、手续简便,当天到账。 3、借款期限自由选择,还款方式自由灵活。 移交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需存放指定车库保管。 特点如下: 1、收费低、手续简便、到账快。 2、借款期限自由,还款方式灵活。
无抵押贷款买车条件是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无抵押贷款买车条件。
本金还款 车贷等额本金是指借款人在汽车贷款后所选择的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