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中国银行为已获得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您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
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房屋已办理保险,
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不超过50%。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能力;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