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8-4

    联系:罗老师

    手机:

    电话:

    Q Q:619270360

    邮箱:619270360@qq.com

    微信:

    小程序

    重庆大渡口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诚信品牌,诚信服务

    2024-12-03 04:00:01 10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和《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十

    四条。办理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全部条款。下载地址:(1)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特种设备监察局网站(http: ///tzsbj/)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2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保护装置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所以关于它的检测、运行以及监管制度,你不可不知!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840236 次     店铺编号3504948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欢乐庆     杨宇    

    7

    回到顶部